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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4日晚,国城矿业(***)(000688)公告收到***重庆监管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上海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,投资者目前发起索赔已具备***处罚结论性证据,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。(国城矿业***入口)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上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公告信息显示,经查明,国城矿业违法事实如下:
国城矿业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》《2022年半年度报告》和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》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记载。国城矿业对相关业务错误适用会计准则,导致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222.98万元,占披露金额44985.24万元的22.73%;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268.50万元,占披露金额103590.86万元的17.64%;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1056.62万元,占披露金额146841.95万元的21.15%。
此外2023年12月4日晚,首航高科(***)(002665)公告,首航高科及公司董事黄文佳,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收到***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,根据《证券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***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。(首航高科***入口)
上海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在2022年4月28日到2023年4月25日之间买入国城矿业股票,并且在2023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以及在2023年12月5日之前买入首航高科股票,并且在2023年12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已可发起索赔。(许峰律师专栏)
(本文由上海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)